于右任书法作品迷失风波(组图)——人民美术网提供
于右任书法作品迷失风波(组图)
作者:陈英爽   2010-07-12 08:39:51   来源:人民美术网专稿

前言:

这几天,一代书圣于右任卫士长卓敬亭之子卓登捐赠给咸阳市政协的122件于右任书法真迹的去向问题在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据华商报、新京报报道,20多年前,卓登将家藏的122件于右任书法手迹捐给了咸阳市政协。20多年后,这些书法作品去向不明。
那么,于右任的书法真迹怎么会到卓登手里,他为什么又要捐给咸阳市政协,这些作品到底去了哪里,它们现在怎么样了?让我们随着相关情况的调查进展,一探究竟。
谜团之一:真迹缘何在卓敬亭手里
记者日前采访了于右任书法作品捐赠者卓登。据他介绍,其父卓敬亭和于右任是咸阳老乡,1926年成为于右任的副官,1930年于右任在南京任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时,卓敬亭又跟到南京。于右任特别信任卓敬亭,卓登现在还保存着于右任给卓敬亭签发的一份委任状,“兹派卓敬亭为本院办事员”。
卓敬亭跟随于右任近20年。平时,于右任写书法时,遇到不满意的作品,就让卓敬亭扔掉,但卓舍不得扔,而是保存起来。就这样,积攒了大量于右任书法真迹。当年,卓敬亭在南京于公馆工作,将老母亲从陕西泾阳接到南京。1944年,卓母在日军轰炸时惨死,这对他打击很大,于是他告别于右任,回到泾阳老家。临别时,于右任赠予其一些书法作品。
卓登说,此后每年农历六月六,父亲都将所藏的于右任书法拿出来晒太阳,记忆中当时家里藏了大大小小600多幅于右任的书法作品。这些作品一部分被卓敬亭送人,而更大一部分在“文革”期间被抄家抄走。1966年,卓敬亭去世前,叮嘱儿子卓登保存好于右任的书法。(取自中国文化报任武:《于右任书法作品去向之谜》)
谜团之二:卓登为什么将画捐给咸阳市政协
1986年,卓登见到了当时咸阳市政协秘书长、咸阳市祖国统一委员会主任路桦。路看到这些宝贝后,十分惊喜和震惊,就希望卓把这些宝贝捐给国家。经过协商,卓登自愿将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1件笔筒无偿捐赠给咸阳市政协,并写有捐赠简明登记单。
此后,咸阳市政协出面协调,解决了卓登一家五口的农转非问题,并将卓登增补为咸阳市政协委员。
收藏家、咸阳市艺术馆退休干部、《书画家》副主编姜德华,曾亲眼目睹卓登捐赠给咸阳市政协的于右任作品。姜德华说,在这批书法作品中,有于右任写的中堂、楹联、条幅、册页以及额匾等。那些作品大多是于右任在抗战前夕写的,其中的《千字文》尤为珍贵。于老一生忙碌,很少写《千字文》,物以稀为贵,捐赠给咸阳市政协的《千字文》现在估价至少300万元。(取自中国文化报任武:《于右任书法作品去向之谜》)
谜团之三:于右任书法去向
据华商报报道,“卓登先生当年确实捐出了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这些物品后来装裱存满了5大箱。上世纪90年代初,5箱书法手迹被三原县有关方面借去到深圳展出。”当年负责这批书法手迹保管工作的赵素娥,向记者透露了引起广泛关注的于右任书法的去向。
提起1986年捐出122件于右任书法手迹的事,62岁的卓登出示了4张《卓登同志所捐字画简明登记(表)》原件,在最后一页的签字处,除了他以及第一届咸阳市政协主席刘长凯、副秘书长路桦等人的签字外,还有当时咸阳市政协行政科工作人员赵素娥的签字。今年62岁的赵素娥透露:捐出手续完成后,他们对书法进行了拍照、登记,然后送去装裱,裱后由她经办保管。
赵素娥记得,是1989年换届后的第二届咸阳市政协时期,有关领导和三原县一名县级领导“拿走了5大箱书法手迹”,说是“要到深圳去展出”,但当时没有归还。1992年,赵素娥调离原部门,就不清楚后面的事情了。据她分析,卓登捐出的于右任书法手迹“可能还在三原”。
记者昨日调查得知,当时与咸阳市政协合作在深圳展览于右任书法手迹的三原方面经办人之一,是时任三原县委副县级顾问崔德志。他向记者表示,因事隔久远,展览事宜记不清了,让记者“拿当时的借据再来谈”。(取自人民网:《122件于右任书法疑被私分?捐赠人追查真相受恐吓》)
当年接受捐出书法手迹的经办人之一、咸阳市第一届政协副秘书长路桦老人,昨日在咸阳一家中老年活动站与卓登面谈。他已70多岁,只记得1986年卓登捐出的于右任书法中有一组“千字文”。卓登说,那一共有17张,高约2米。
但路桦也没说清书法手迹的去向。当日下午,他又给卓登打来电话,说他查了当年的笔记,在卓登捐出书法后不久,卓登又来领走了几幅“委任状”、旧信封等遗物。
三原县某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昨向记者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三原县曾大范围通过捐赠、征集和租用等方式,将于右任书法作品汇集到三原,并有组织地先后到北京和南方等地进行展览,同时也为筹建于右任纪念馆做准备。
当时很多作品由三原县政协保管,后来在群众和政府有关领导不停呼吁下,于右任的书法作品才从三原县政协转到文物部门或于右任纪念馆。
该领导介绍,对于征集来的文物,从刚开始管理比较正规,到后来管理松散,经常有“缺少”现象发生。以至于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三原县一名刚上任的县委副书记,在文物字画的数量移交工作中拒绝签字。对于民间传说的“捐赠来的于右任书法作品被私分”的现象,他表示说,这种现象也不是没有可能。(取自雅昌艺术网:《谁动了我捐赠国家的文物》)
 
 
 
咸阳市展开调查  捐赠人称曾遭到恐吓
据新京报报道,陕西咸阳人卓登1986年向市政协捐赠120多件于右任书法作品,但赠物随即下落不明,卓登怀疑文物被私分。日前,卓登称收到了匿名恐吓短信。
(6月)18日,咸阳市政协主席李效民表示,因市委书记千军昌做出指示,当日咸阳市公安局抽调了2名民警、市政协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案组,调查此事。截至昨晚9时,捐赠人卓登称并无一人向其了解和调查此事。
卓登称,此事经披露后,他收到了两条匿名短信,一条是“小心你的头”、另一条称“卓兄,注意安全”。“我一点都不怕,笑着看完短信就删了,也没去报案。”卓登说。
18日下午,李效民称,专案组虽然成立,但随后就是周末,所以调查有待工作日开始。根据这一说法,调查今日有望展开。
有知情人士对调查表示不满,“咸阳市政协被投诉,哪有自己调查自己的,应由更高机构或纪委出面。”但18日,咸阳市委宣传部表示,目前纪委没有介入此案。记者再次联系咸阳市政协主席李效民和秘书长田晓东,两人均未接电话。(取自人民网:《122件于右任书法疑被私分?捐赠人追查真相受恐吓》)
调查工作进展:咸阳市政协否认私分于右任作品称系外借未还
“122幅于右任作品目前大多数已被调查组找到并收回妥善保管。只有不到10幅正在收回中,但也已查明下落。”
(6月)30日下午,咸阳市政协副主席、“122幅于右任作品去向”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向记者透露了调查组工作的最新进展。
李文化说,咸阳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要求咸阳市政协牵头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文物负责的原则,将122幅于右任作品的下落查个水落石出。
剩余近10幅被“借走”至今未还
李文化透露说,截至昨日,122幅于右任作品中,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包括现藏于三原县博物馆等地的80幅左右、从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等人家中收回的30幅左右,目前只有不到10幅(具体数字正在调查核实中)也已基本查明下落,正在收回中。
据悉,剩余的这近10幅于右任作品于1988年(即卓登1986年捐出后),被陕西一家书法学会“借走”,调查组目前已从该学会确认了此事。“当时来人持有介绍信,还有借条字据”。因时间久远,“其中一名经办人已去世”,有些细节还需核实。调查组昨日还与该学会其他知情人进行了询问,不日将收回近10幅于右任作品。
新闻发布会将延后举行
联合调查组除了咸阳市政协、市公安局等部门参与外,咸阳市政协的纪检部门也作为调查组主要成员,对政协工作人员展开了内部自查,包括一些退休人员。李文化上周曾与此事的主要当事人、咸阳市第二届政协主席沈树森谈话,询问相关事宜。
李文化说,从联合调查组连续一周多时间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122幅于右任作品或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等到调查工作结束时,调查组一定会把详细情况对公众真实、透明地公开。”李文化表示。(取自环球时报:《咸阳市政协否认私分于右任作品 称系外借未还》)
7月3日,联合调查组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表示“已查实112件,另有6至9件仍在调查”。但这样一个只召开了10分钟的情况通报会,并没能有效回应民间的猜疑,反而留下了许多“漏洞”:作品总数无法和“122件”对得上、对捐出一个月后即“缩水”4件的事实缺乏交代、向三原博物馆移交作品的数量存在出入……此外,公安部门没有开口表态并展示证据,对于媒体的问题一概不予回复,并将希望获知真相的捐赠人请离出场,这些做法也引发了舆论质疑。(取自人民日报:《于右任作品去向不明:政府应诚恳回应》)
 
 
 
相关评论
“年代久远”之类说辞站不住脚
咸阳市政协的一些官员以“年代久远、经办人已经退休”等种种理由极力推卸责任,如果捐赠人卓登捐赠的这些文物没有被私分,那么咸阳市政协为何无法拿出这些文物呢?“年代久远”之类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卓登是在1986年将于右任的这些书法作品捐赠给咸阳市政协的,区区24年的光景,如何算得上是“年代久远”?况且,《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受赠单位应该对捐赠人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于右任先生的作品是贵重文物,咸阳市政协不可能认识不到这些文物的价值,如果没被私分,这些文物怎么下落不明?
价值数千万的文物下落不明,这不仅仅是对捐赠人卓登的伤害,更是对民间慈善的伤害。中国民间慈善发展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捐赠人与受捐方缺乏信任,而如果咸阳市政协委员真的私分了文物,将更加分裂了捐赠人与受捐方不信任的鸿沟。弥补这道鸿沟,恐怕比追回文物还要困难得多。
更让人悲愤的是,在这一事件中,捐赠人卓登多次向咸阳市和陕西省等部门反映此事,大多都没有回音。可以说,相关部门为何不作为,这其中有没有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公众疑窦重生。(取自新京报陈方:《捐赠的于右任作品到底被谁私分了》)
窃书不算偷?
咸阳曝出当地官员私分于右任先生遗存的书法作品事件之后,立刻就引发了全国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我想,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此事,不单是这些文物估价在四千余万元上下,也不只是这批文物有多高的收藏价值,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是人们对于包括于右任先生作品在内的珍贵文物的捐赠、接收、收藏和依法保护等方面存在着混乱无序,甚至众人私分,却长年无人过问等等乱相丛生的深刻担忧。可以说,咸阳政协一些官员私分文物就是典型的一例,如果这种乱相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并且通过立案悉数追回,显然会对进一步强化保护珍贵文物,激发公民向有关组织机构捐赠文物的热情,起到极其恶劣的负面作用。
听到“122幅于右任作品目前大多数已被调查组找到并收回妥善保管。只有不到10幅正在收回中,但也已查明下落”这样的最新信息,公众是颇感欣慰的,但与此同时,对联合调查组组长所称的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的这番说辞,却又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在我看来,于右任先生的书法作品被一些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的说法真的毫无新意,这跟孔乙己当年的读书人偷书不为偷,只能算“窃”的陈词滥调如出一辙。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一些人拿所谓的历史原因,来当做遮丑和开脱责任的托词,今天的贪污腐败(或丑闻)今天不解决,不追究,很快就会成为历史。倘若凡事都等闹大了,不好收场了便以历史原因为借口的话,那该有多少丑事、肮脏事要让无辜的“历史原因”来背黑锅?同样,“保管”也应该是有委托协议,更有保管期限的,这批书法作品,当初无论是捐赠也好,还是委托保管也罢,当事人明明是让政协这个组织去接受、管理的,怎么管着管着就全都跑到私人手里了?再有,书法作品流失到私人手上这么多年了,一直无人过问,如果不是当事人认真起来,较真起来,谁会想到如此价值连城的书法作品竟然会被人私分,甚至有借无还“向天再借五百年”呢?
所以,事已至此,建议咸阳有关方面就不要在理屈词穷之下没话找话瞎忽悠众人的智商了。对于右任先生所有的书法作品,一律追回没二话好讲。所谓的“历史原因”、“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的遮羞滥调更应该就此打住,因为这种老掉牙的孔乙己版的最新说既很没有技术含量,公众也非常不乐意听。(取自西安日报李甘林:《窃书不算偷? 于右任作品凭啥“被”保管》)
如何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尽管“捐赠的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去向不明”事件还没有盖棺论定,其间的许多谜团尚需进一步破解,但梳理该事件的脉络,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对于捐赠艺术品的监管缺失是造成这种后果的主要原因。
就此,有律师表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而根据此法的第十六条,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第二十条,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第二十一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对照法律条款不难发现,在接受了卓登捐赠的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并进行外出展览后,这批艺术珍品因为种种原因而陷于无人过问、无人管理的境地,而这一拖就是十几年。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文物级艺术品所具有的不可再生及不可随意流动的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条文还不足以涵盖并予以切实保护,这一立法目前在国内尚属空白。
对于这类捐赠,如果能从立法上对受赠主体予以明确,如限定受赠方为国立博物馆及美术馆,因其具有一整套完善的登记、管理、保护及合理利用的办法,会最大限度地保障受赠品的安全和有序流动。同时,针对近年来众多文物被民间收藏的现状,也应该配套出台诸如“向文博机构捐赠文物者,其所捐文物不计入遗产继承所得,并可抵免相应金额的遗产继承税”等条文,以调动广大个人、单位捐赠的热情和积极性。(取自中国文化报:《于右任书法作品去向之谜》)
 
 
 
政府应诚恳回应
和很多危机事件一样,本次事件又展现出“各说各话”的迹象:有关部门强调已取得调查进展,但许多“疑点”却并未解开——为什么数字对不上?为什么很多信息说不清?为什么捐赠人被请离出场?如果不从一个个具体的质疑开始解答,公众疑惑就无法得到澄清,就很难买调查结果的账。
或许有人认为,事情都过去二三十年了,当事人也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调查来调查去未免有些“悲哀”,绝大部分作品能追回来就行了,何必件件计较没完没了?就个体而言,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对已经延伸到公共领域的事件,任何试图模糊处理的念头都是错误的。如果说文物丢失对公众是第一次伤害的话,那么迷离的真相迟迟不能揭开、散落的文物迟迟不能“归位”,无疑会造成新的第二次伤害,并持续损害公权部门的公信力。(取自人民日报:《于右任作品去向不明:政府应诚恳回应》)
结语:
评论员周兴武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21条规定,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受赠方不仅要妥善保管好受赠财产,每年度还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然而咸阳市政协并未保护好文物,文物“不翼而飞”,更遑论定期报告文物的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捐赠人卓登甚至在咸阳市第四届和第五届政协期间,以政协委员的身份上交提案,要求政协公开这些捐物的下落,都没有结果。
法律的归法律,但法律之外我们更应关注这起疑案的恶果。否则,它伤害的不止是卓登一人,更是对民间慈善的伤害。中国民间慈善发展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捐赠人与受捐方缺乏信任,只有捐赠人的善心得到呵护、慈善精神才能得到发扬。而对捐赠精神的维护,就是要认真对待和破解一起起类似“于右任书法作品捐赠”这样的疑案,让民众看到正义之所在,从而保护公众的捐赠热情。
相关链接:
于右任,汉族,1879年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辛亥革命,为国民党元老之一。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交通部次长、监察院长等职。于右任先生不仅是民主革命家,而且是中国近代史上少有的书法艺术大家,他首创的“于右任标准草书”,与王羲之、颜真卿一起被誉为“中国书法史三个里程碑”,故而又称“当代草圣”、“近代书圣”。在今年5月北京举办的一场于右任书法作品专场拍卖会上,138件书法作品全部成交,平均单价超过30万元,最高一件成交价200多万元。卓登认为,以此类比,他捐的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价值应在四五千万元以上。

 

(注:本文在编写过程中,引用了来自有关媒体及作者的相关资料。因行文无法一一标明,在此对相关媒体单位与个人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 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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