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水画艺术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艺术形式,在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宝库中占有重要位置,也是对世界文化的重要贡献。几千年来,历代书画大家为我们留下一大批弥足珍贵的传世经典、艺术瑰宝。当今中国山水画艺术也获得很大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气息、各具风格的优秀山水画作品,为弘扬民族精神、振兴民族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本届展览由中国国家画院、桂林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活动目的是弘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突出山水画文化精神,重点展示中国当代的祖国面貌。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 桂林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桂林盛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桂林市慈善协会 桂林市仁济基金会 桂林画院 桂林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龙 瑞
主 任:杨晓阳 李志刚
副 主 任:卢禹舜 解永全 黄格胜 陈丽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志学 王文芳 王晓辉
邓维东 邓子芳 刘 云
许钦松 宋 鸣 张执雪
张志民 张复兴 李 翔
李宝林 范 扬 胡宝利
贺成才 赵 卫 陶耀辉
崔晓东 曾忠恕 程振国
满维起 戴延兴
秘 书 长:胡宝利 张执雪
展览办公室主任:马桂荣 邱丽萍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国家画院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0年11月26至 11月31日
五、展出地点:桂林美术馆
六、主 办 权:主办单位对展览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
七、画展评选作品252件参加展览,给予参展作者支付奖金(税前)和稿酬,展览作品不退件。
金奖2名,每件酬金6万元;
银奖5名,每件酬金3万元;
铜奖15名,每件酬金1万元;
入选230名,每件酬金3000元。
八、画册:组委会出版八开精装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证书: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送件要求:每人一件作品,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送展作品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未入选作品退件。
十一、每件送展作品收取参评费、退件费100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收件时间:2010年8月1日起至10月10 日
十四、收件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第二届中国山水画艺术双年展”组委会
(责任编辑 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