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团伙成员的供述,2013年,韩宝华、武孔千和胡栋三人一起商量搞诈骗,每人拿出一至两万元不等,用于租用场地、购买藏品和收藏爱好者信息等,三人又分头去找来一些人组成诈骗团伙。
三人对团伙成员进行培训使其成为“话务员”,并组织“话务员”冒充上海东方拍卖公司、上海佳士得拍卖公司、上海华夏拍卖公司等多家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使用假名字联系被害人,并以虚高的拍卖价格引诱被害人拍卖其藏品。然后再以帮助拍卖藏品要办理税务卡、会员卡、收取场租费、报名费、税务费、vip费等多种明目进行诈骗,以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
“直到客户不愿意再付钱了,诈骗才会停止。”一名被告人供述。在该诈骗团伙中,韩宝华、武孔千、胡栋分工合作,如韩宝华主要负责培训、收集被害人信息,武孔千主要负责物流配送、收款,胡栋主要负责话务员管理,还有人负责发货等。所获赃款除去“话务员”的提成之外,由韩宝华、武孔千、胡栋三人以出资比例分配,其中武孔千40%,韩宝华分35%,胡栋分25%。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该诈骗团伙共骗取70余名被害人250余万元。
另起炉灶“话务员”最高月入8万
随着该诈骗团伙“业绩”的蒸蒸日上,人员也逐渐增多,最终因内部分工和“分赃不均”等原因,几名团伙首脑分头组织了自己的“团队”,继续实施诈骗。
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陈云伙同武孔千、韩宝华经共谋租用了场地,纠集了一群“话务员”使用同样的诈骗手段骗取财物。其间,共骗取60余名被害人170余万元。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贾正金伙同多人实施诈骗,其间共骗取10余名被害人17万余元。“我们骗了哪些人,具体记不清楚了。”该团伙的一名主犯供述。而办案人员在主犯韩宝华的笔记本电脑上发现有“业务记录”,详细记录了团伙实施诈骗的情况,内容涉及被害人信息及诈骗金额情况。该团伙人员最多的时候,“话务员”多达60余人,平均月收入一两万,多的时候月收入七八万。
庭审现场
争议焦点涉案金额如何认定?
13日上午10:30,庭审正式开始。新都区法院一楼大审判法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除被告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外,还有各地赶来的被害人。一名被骗走十几万的被害人表示,骗子太可恶了,很关心他们会被怎么判,也关心自己最后能追回多少钱。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29名被告人整整站了两排,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也坐了满满三排。庭审开始后,法官依次核查被告人基本信息、依次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有无异议,仅这个环节就花费了一个多小时。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韩宝华、武孔千、胡栋、陈云等29名被告人,使用假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韩宝华等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余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2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一笔钱我已经退还给被害人了,这个也要算在对我的指控金额之内吗?”该团伙主谋武孔千提出。“我去年8月份才去那个公司上班的,在那之前的指控都和我没有关系”一名女性被告人提出。庭审现场,部分被告人对诈骗金额的认定都提出了异议,多数被告人表示“无异议”。
涉案金额的认定成为了这场庭审的争议焦点。对此公诉方当庭指出,指控金额是结合了三方因素后认定:一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二是团伙成员韩宝华所做的“业务流水”记录,三是受害人的笔录和证言。“诈骗是团伙作案和链条式分工的,不适于割裂为单独环节去计算金额。”公诉方提出。“在公安机关所做供述是否属实?”在主审法官当庭确认时,29名被告人均表示“属实”。另有视频证据中,有被告人翘着二郎腿教人如何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