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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说当然913期)不谈理论,只说您不知道的“顶上风水”

2016-08-03 23:36 文章来源:人民美术网  作者:李建军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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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个发生在《金瓶梅》中的故事,《金瓶梅》第十二回,李桂姐要与潘金莲争宠,用激将法要西门庆回去取潘金莲头发,以便使用法术致潘金莲于死地。西门庆为了讨好桂姐儿,夸下海口,一定要将家中几个老婆的头发剪下来,在桂姐儿面前显显本事。西门庆回家后,胁迫潘金莲剪头发,金莲说:老实告诉我,要奴这头发做什么?西门庆说:“我要做网巾。” 潘金莲道:“你要做网巾,我就与你做,休要拿与淫妇,教他好压镇我。” 西门庆取得潘金莲的头发后,交给了李桂姐,那桂姐儿一看,果然是黑油油的好头发,就收在袖中。桂姐一面让桂卿陪着西门庆吃酒,自己走到背地里,把潘金莲的头发放在自己鞋子底下,每日踏踏,目的是通过踩发使潘金莲痛倒或死去。

 

以上情节中让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民俗,头发是有灵的,一方面可以通过头发制作的网巾笼络住所爱的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头发去施展法术,摄入灵魂,致人于死命。在传统文化中,头发是父母精血的结晶,更是自己灵魂的栖息地。古代的婴戏图中的小孩子,在头顶上留着一个桃子头,也是基于对小孩头顶的囟门的保护,周围的头发都可以剃掉,只有囟门的毛发是不能剃摊,必须格外小心避忌,已达成对灵魂和生命的保护。

 

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在婴儿满月时,将婴儿的胎发剃掉,但剃下胎发一定要好好收藏起来。胎发是婴儿灵魂的栖息地,如一旦失去,婴儿就会丢魂失魄,发生疾病,在古代一般由生母或婆婆,用红纸将胎发包好,然后珍藏起来。今天往往将胎发送到专业的公司,制作成一支胎发毛笔,作为一辈子的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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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头发是父母精血的结晶,不能损伤,如有损伤,就被视为大不孝。一个人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以至头发,乃是人的第一大孝,因此,在古代民俗中,不论男女只能留发结髻而不能剃去头发。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护发是礼教的一种行为规范。古代丧葬习俗中,男性要为父母去世守孝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剃发刮须。发须受之于父母,所以不敢在先辈亡故时抛弃,以示孝敬之心,以表哀痛和思念之情。

 

头发也是人的尊严象征。内藏“天神”,主宰着人的吉凶祸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人绝对不得随意触摸。不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被人触摸,将是一件非常倒霉的事情,是凶祸的征兆。尤其是女性更不能乱摸男子的头顶。

 

古人认为头发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断生长的特点,与风水有着相同的表征,“山以草二木为本”,一座山没有草木生长,是一座没有生命的山。人的头上长发,像草木一样,是生命旺盛的表现,一个人头上没有头发或者是被剃掉的,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会伤害到性命。所以在古代的法律上,就有以剃去头发的刑罚,叫“髡”。“髡钳”就是将犯人剃个光头,《汉书·刑法志》:“当黥者,髡钳为城旦春。” 髡,是对罪犯剃去全部头发,钳是用铁圈束住罪犯的头颈。曾效力于西楚霸王项羽,多次击败刘邦军队季布在未做大官之前,因罪犯受过髡刑。

 

古时把剃光头发作为一种惩治重罪的刑罚,体现了华夏民族对头发的观念。中国文化视头发为生命的组成部分,一生都不敢毁伤。因此,给罪犯剃光头,是一种十分严酷的刑罚,通过损伤躯体的行为,剃掉象征生命的头发,造成罪犯精神上“人所贱弃”的巨大压力。就是到现在,凡入狱犯人,一犯刑法,即采取剃光头的惩罚。这就是一种传承,在犯人服刑期间剃去了头发,表示该犯人失去了生命的自由,已不列人正常人范围。

 

慈禧太后一辈子都很爱惜自己的头发。有一次,给她梳发的太监在梳子上找到一根头发,不由得心里发慌,想悄悄把这根头发藏起来,不料被慈禧从镜子里看到了,这太监因此挨了一顿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脱发是精血衰退的表现,因此,民俗充斥着“惜发”的规矩,惜发,并不是单纯是对健康的守护,也是自己“财气”的守护。有句民谚很形象,“白天挣个牛,搁不住晚上一梳子发。”

 

以上一系列的头发民俗,就是一本完整的“顶上风水”,相信您可以从中获得很好的启发,作为我们今天爱发、护发、惜发的参考。

 

李建军写于中国人体工程学研究会

2016年8月3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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