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创”的前世与今生
“文创”即文化创意产业。早在1994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布了一项名为《创意国度》(Creative Nation)的文化政策,首次强调了“文化”在经济、创新、市场、设计等相关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1998年,“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被英国明确提出,并给出定义:“来源于个人创意、技能和智慧,通过创造和利用知识产权(IP)来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 2006年,我国首次在《“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尽管我国在“文创”方面起步较晚,但却发展迅速。根据研究院发布的《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6年度,我国仅网络版权产业一项的规模便突破5000亿元,相比2006年增长了30倍,年均增速超过30%,已成为激活我国文化经济活力的新引擎。2016—2017年,我国国务院和文化部分别提出“数字创意产业”和“数字文化产业”的概念,将数字技术与文创产业进一步整合,文创产业正式走入数字时代。
二、从“泛娱乐”到“新文创”
在2012年的UP大会上,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正式对外宣布将推出“泛娱乐”战略。随后“泛娱乐”的概念深深影响了中国文创产业的发展进程,该词甚至被写入国家战略发展报告中。而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2018年UP大会上,程武再度向我们抛出一个新概念——“新文创”。众人不禁好奇,“新文创”究竟新在哪里?它是“泛娱乐”概念的升级延伸,还是未来在文创领域的战略转型?笔者注意到,近几年对中国传统文化兴趣颇深,频繁与故宫、长城、莫高窟等中国传统文化翘楚代表建立合作。那么“新文创”对中国上下五千年文化的传播与再生产又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三、 从历史到未来:穿越时空的爱恋
“互联网开始真正成为全民级的‘水’和‘电’!”,程武在UP2018中如是说。这不禁令人想到网络上的“新版马斯洛需求层次金字塔”,网友们戏称:“需求金字塔的地基被找到了!那就是WIFI!”的确,在城市甚至许多乡镇生活中,网络成为了连接“吃、穿、用”的重要媒介。万物互联也催生了各种新兴文化现象。比如在2015年春节前夕推出的“微信红包”既是一种科技创新,更是一种文化创新。 红包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而依托自身的技术与流量优势,将其变成了互联网时代的“新民俗”,受到了广大网民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