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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母任氏墓志铭》解读:苏轼乳母的一生(组图)

2018-11-12 10:53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赵子穆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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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苏祠中的雕塑,左为程夫人三苏祠中的雕塑,左为程夫人

从苏轼姐弟出生到程夫人去世的二十二年间,任氏是在眉山的苏氏老家度过的。这二十多年,正是苏家由颓转盛,三苏先后发愤苦读之期。据《程夫人墓志铭》载:“程氏富,而苏氏极贫。夫人入门,执妇职,孝恭勤俭……(夫人)即罄出服玩鬻之以治生,不数年,遂为富家。府君由是得专志于学,卒成大儒。夫人喜读书,皆识其大义。轼、辙之幼也,夫人亲教之。”可知这二十年来,三苏特别是苏洵因要忙于功名,对于家事,颇难顾及。所以,夫人程氏需要内事外事一并处置。而任氏作为程夫人的贴身侍妾又兼为苏轼姐弟的乳母,在操持家务、养育孩童乃至张罗诸子的亲事上想必付出了不少辛劳。对苏轼来说,这也是他个人与乳母建立起亲密且深厚感情关系的主要时期。

程夫人死时,任氏已将近半百之身。此后一直到苏洵去世的十年间,任氏处境的详情,无从稽考。程氏卒时,三苏尚在汴京,及至苏轼兄弟除丧出蜀,已是嘉祐四年(1059)。任氏是否一同随从苏氏父子出蜀,很难确言。嘉祐六年(1061),苏轼赴凤翔任签书凤翔府判官,妻王弗随之,而苏洵与苏辙则留居京师。(事见苏辙《栾城后集》卷一二《颍滨遗老传上》)《墓志铭》未言任氏跟从苏轼官于凤翔,亦不见这一时期三苏有关于眉山老家的记载,这很可能说明苏氏的家眷此时已迁到京师,任氏当在此列。治平二年(1065),苏轼妻王弗卒于京师。次年,苏洵亦卒于京师,苏轼兄弟始离京归蜀葬父。值得注意的是,王弗死时,苏轼长子迈年仅六七岁,而父丧期间苏轼又不得再娶,所以这三四年间苏迈的照看也当是由年近六旬的任氏负责。《墓志铭》言任氏“养视轼之子迈”,或尤指这一时期。

任氏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是跟随苏轼在各地宦游度过的。苏轼在服丧期满后即回京任官,不久便出仕于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任氏都一并跟随。且在此期间,苏轼的二子迨和三子过相继出生,任氏当有养视之劳。这种跨越两代人之间的养育恩情,恐怕使得任氏早已不被苏家视为婢女,而是如家人一般的长辈,特别是孩子们更会如此看待任氏。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遭御史弹劾,在湖州被捕。他在《黄州上文潞公书》(《苏轼文集》卷四八)回忆当日情景说:“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而此时任氏已是七十高龄,亲历如此横祸,身心所受打击可想而知。次年五月,苏轼谪至黄州,任氏亦同往。八月壬寅,任氏卒于黄州。考虑到苏家在黄州生活困顿,且又水土不服,任氏之死恐与此有关。

十月壬午,任氏葬于黄州东阜的黄冈县北。苏轼亲自为其撰作并书写了墓志铭。这对一生鲜为他人作墓志的苏轼来说,已是罕见之举,足见他对任氏的深厚情感。(现存苏轼所作墓志铭计13篇,其中女性四篇,分别是亡妻王氏、侍妾朝云、乳母任氏、保母杨氏,而杨氏之墓志乃代苏辙所作)而且,苏轼在这段时间与友人的书信中也屡次提及此事。他称任氏为“老乳母”,言对其“悼念久之”、“悼念未衰”,以致“文字与书,皆不复作”。(分见《与王庆源书五》、《与王定国书八》、《与杜几先一首》、《答秦太虚书四》,俱收于《苏轼文集》)甚至在苏轼离开黄州之后,还曾写信请人专事照看任氏之坟,定期在坟前烧纸祭奠。他在《与潘彦明书九》(《苏轼文集》卷五三)谓:“两儿子新妇,各为老乳母任氏作烧化衣服几件,敢烦长者丁嘱一干人,令剩买纸钱数束,仍厚铺薪刍于坟前,一酹而烧之,勿触动为佳。恃眷念之深,必不罪。干浼,悚息!悚息!”这些生活中的细节一再透露出苏轼及其家人对于任氏的感念之深。而对于将任氏权葬于黄州,苏轼实际对此还有几分愧疚,并不如《墓志铭》所显露的那般豁达。

以上,即是由《墓志铭》并旁及其他史料所见任氏的个人生命历程。在苏轼的笔下,任氏的一生主要经历了三个角色:苏轼母亲的婢女、苏轼姐弟的乳母和苏轼三子的保母,而这三个角色都是围绕苏家展开。任氏自入苏家一直到去世,前后五十三年,可谓“工巧勤俭,至老不衰”。说她把整个生命都贡献给了苏家,亦不为过。因此,唯有通过解读任氏与苏家的关系,才能对这位乳母的恩劳有更加贴合情景的感知与体察。

历来研究这篇《墓志铭》者,大多是从苏轼的立场出发考察其行文风格以及个人家世。但若转换视角,站在乳母的立场,则可藉此充分感受墓志乃至历史书写的选择和建构。传统的历史书写大体遵循了这样两个原则:不为常人作传,不为常事下笔。这种记述体例在正史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墓志相对史传而言,其记述的主体虽然更加广泛,但在记述事实的选择上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即以此篇《墓志铭》而言,学者曾指出:苏轼因囿于一代文风之影响,对墓志秉持了“录其大者”和“语不及私”的撰写原则,故行文甚为精简。(参柳立言《苏轼乳母任采莲墓志铭所反映的历史变化》,《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是故,以隐恶扬善为原则的墓志,注定只能透露出部分真相,透过墓志所见的墓主,多半也是不完全的个体。然而,最能打动人心的正是细节,历史的真相往往蕴藏于诸多细节之中。后人正是因为不清楚当时具体的细节如何,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妄想和蠡测。

此外,与一般墓志不同的是,苏轼的这篇《墓志铭》在情感的表达上也是极为“克制”,只是简单陈述了任氏对苏家的“恩劳”,没有表露出作者的过多感情。但如上所言,在同时期苏轼与友人的往来信函中却传达出了一番与此不同的“眷恋”之情。事实上,本应定位于私人属性的墓志铭在宋代早已公开流布,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展演性,因此,相对于友朋往来问候的书信更显公开。而这种场合的差异,或许正是塑造各自语境下不同情感表达的原因所在。

总之,当一个长达七十二年的个体生命历程最后只能被一百来字所呈现时,我们凭何能够确保真正了解这个人,贴近这个生命?关于她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们又究竟知道多少?更让人感到沉重的是,这些能够留下只言片语的文字记载者尚属幸运,更有无数参与到历史实践过程的个体被历史书写所淘汰、抛弃和遗忘。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历史的书写皆是有选择的表达,而真实的场景和生命则是细节充盈又变动不居的,根本无法用文字或图片来呈现或还原。

这种与生俱来的限制似乎在史家追溯过往与还原史实的征途上构筑了一道巨大屏障,难以完全跨越。因而,史家所习知的仍是帝王将相构成的精英史,制度文物铸就的实体史,对于底层民众、边缘群体以及人们的心态、情感则不甚了了。但今人对此也非完全束手无策,我们仍可借助一些古今相通或相近的媒介,如地理环境、生活体验、人情世态、风俗习惯、心理思维、行为举止等,配合以观察视角的转化(如从以王朝国家为历史主体转向以人为历史主体),思维方式的调整(如强调关系思维的应用,尽量摒弃历史的后见之明),取材范围的扩大(对田野、物质、图像、口述等材料的利用)以及合理的想象、适当的移情来实现渐次趋近历史的真相和全貌。近来不少学者提倡研究大时代里的个体生命史,即已在朝着上述设想努力。而之所以能够如此,乃在于人永远处在历史的关联之中。所谓“历史”,正是过去与现在的不断对话。因此,生活在当下的我们依然能够从日常的实践和思考中不断获取感知过去的能力、灵感和经验。历史也正是在上述过程中得以永葆活力:在解决既有问题的同时又提出新的问题。


责任编辑: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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