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遗址的整体格局主要呈现出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族群山地聚落随形就势、自由布局的传统特征。其行政、文教、家族墓地等与土司统治身份相关的功能区又引入了围合内向、序列关系、中轴对称等体现中央政权礼制文化,以及土司统治权力象征的营造特征,反映了土司统治地区在土司制度“因俗而治”的基础上,因“齐政”、“修教”作用而强化的社会秩序,以及社会功能构成的变化和聚落形态的发展。
三座土司遗址格局中存在的文教遗址体现出土司对中央国家意识形态的认同。老司城遗址现存的若云书院遗址,文昌阁、观音阁、祖师殿等建筑遗存,以及唐崖土司城址现存的大寺堂佛教建筑遗存,玉皇台、张王庙等道教建筑遗存,共同表现了土司城在土司制度和中央官方文化影响下增加文教、非本土宗教等功能建筑,体现土司积极学习中央的先进文化。播州杨氏家族从宋代起加强对文教的重视,学习周礼,兴办文庙和学校,积极鼓励士子参加科举考试,提高地区文化水平。此外,永顺土司城遗址现存的土司钓鱼台、碧花山庄、灵溪河石刻题铭等土司休闲娱乐遗迹,体现了永顺土司效仿中央王朝文人士大夫寄情山水、刻石记事的生活娱乐休闲方式。文教上严格遵守中央规定。
遗址的建筑风格呈现多样性
三座土司城作为山地民族聚落,其建筑形式以本民族传统风格为主,包括木制吊脚楼、石砌城墙等。另一方面,在土司制度“齐政”“修教”理念作用下,作为土司的综合治所和兼具行政和军事作用的土司城堡,三处遗址中的办公、文教、土司墓葬等象征土司统治权力的建筑形式又表现出对中央政权官式风格的趋同。如:三处遗址内均发现有面阔五间的大型建筑遗址;永顺、唐崖两处城址中均建有官式风格的牌坊建筑,其墓葬形制与中原地区品官墓类似;老司城祖师殿建筑群采用中央地区常见的抬梁式木构建筑形式;海龙屯的城门形式与中原地区城门类似等。以上特征显现出土司以官式建筑形式彰显其特殊地位、巩固统治权威的利益诉求。
“土司墓”的厚葬之风
“土司墓”的厚葬之风受到中央官式文化的影响。土司墓葬的等级和规格非常高。墓园格局及墓葬形制规整、规模宏大,出土器物成套成组,以金银器为大宗,类型多样。虽然盗墓减少了出土的随葬物,但是出土的随葬物中仍有许多珍品。例如,杨价墓中所出土的一顶纯金凤冠,非常漂亮,是中国南宋唯一出土的一顶凤冠。在随后发现的其他土司墓葬中,也有类似的凤冠。土司墓葬的厚葬之风受到自唐以后中原地区厚葬之风的影响。
三处土司遗址代表了从元到清这个历史时段主体的土司历史发展轨迹,代表了其中流行的多民族的,集汉文化和多民族文化为一体的文化遗产。它们共同见证了古代中华帝国发展史中独特的“土司制度”及其管理理念,展现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不同族群间的文化与思想交流,及逐步树立对统一国家的理解和认同的途径,这对推动社会整体发展、保障国家长期统一、维护族群文化多样性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发挥土司遗址的文教作用
土司遗址的年代从宋代延续至元明清时期,是我国羁縻·土司制度时期的实物遗存,它完整见证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由唐宋时期的羁縻之治到元明时期土司制度再到明代开始的“改土归流”的变迁。土司遗产反映了土司制度作用下土司社会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面貌,是帮助今人认识土司制度的珍贵实物遗存。见证了古代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对西南多民族地区独特的“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管理智慧,是中国“因俗而治”管理理念的物化体现,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有效维护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对当今世界各地民族自治管理模式可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保护好土司遗产的前提下,应向社会开放,促进公众了解历史上中央和西南少数民族的交往、增加对土司制度的了解,充分发挥土司遗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文教作用。
(本文根据第二届世界考古论坛·上海所提供资料及对贵州省考古所所长周必素的专访整理而成,并参考了《中国文化遗产》2014年第6期《土司系列遗产潜在的突出普遍价值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