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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状告王宝强能证明“我不是潘金莲”吗?(组图)

2016-08-17 10:34 文章来源:新浪  作者:肥罗大电影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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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已经披露的各种信息,对于马蓉的出轨,王宝强数天前才得到消息,离婚诉讼中抚养权的争夺才是王宝强在意的关键所在,相比之下,离婚诉讼之后反成被告倒似乎是一个意外。对于公众而言,这或许,更是一个令人愤怒的意外。

可是公众的朴素认知,却未必符合法律的逻辑。

马蓉起诉王宝强有多大胜算?出轨、“100多次开房纪录”与法律争议

第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是:马蓉起诉王宝强,谁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

具体到本案,马蓉大抵只需要提供王宝强发出的微博证据。对于本案而言,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王宝强有2000万粉丝,影响力巨大。

而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场对马蓉山呼海啸一般的声讨甚至辱骂,显然会在案件审理中被作为起诉方的重要证据提交法院,从案件本身的角度说,这当然有可能左右审判的结果。

那么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王宝强如何证明自己无罪?

名誉权案件中,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事实是侵犯名誉权的要素,那王宝强在离婚声明里说马蓉出轨有证据吗?

目前看来,王宝强所可能举证的唯一证据,就是据传宋喆妻子杨慧手里的100多次宋的开房纪录。王宝强方能否提供这一证据,以及法院是否接受这一证据,无疑将是本案审理的一大关键。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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