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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卖藏品”只为骗展览费

2016-12-08 11:56 文章来源:申江服务导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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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李欢 通讯员 宝剑

80后青年陈晨等6人合伙开设艺术品销售有限公司,刻意夸大藏品的价值,承诺一定能高价卖出藏品,真实目的却是诱使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骗取巨额展览费、检测费等系列费用,至案发涉案金额共计240余万元。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陈晨等六人提起公诉。

夸大价值 承诺高价成交

“你公司正规不正规?以前有卖掉过什么藏品啊?”

“各种品种的都有卖过,1200万的翡翠,7000多万的元青花等等。”

“你们买家都是哪里的?你们拍卖会一次来多少人?”

“全国各地都有,包括国外像日本、新加坡、美国这些地方也有客户,每次拍卖会200多人左右的位子,买家和准买家都基本坐满的。”

“藏品卖不出去怎么办?”

“没有卖不出去的藏品,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只要您的藏品是对的,是有价值的,您还担心它卖不出去吗?”

这是某艺术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监陈晨面对客户的一套话术方案。无论客户拿出怎样品质的藏品,陈晨都会过分夸大藏品的价值,并承诺客户能高价卖出藏品,而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诱使客户签订 《服务协议》,并支付展览费、检测费等系列费用。事实上,他所谓的规模遍及中外的艺术品销售有限公司实质只是一个由6人组成的犯罪团伙。

雇用群演 虚假造势

这个六人的犯罪团伙呈年轻化、高学历的特点。文化程度皆在大专以上,甚至有研究生学历,年龄以80后为主,最小仅24岁。

刘嘉是总经理,在公司占股20%,拥有最高管理权,在长达半年的工作中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及话术培训,对公司起着实际的领导作用。王小莉是行政经理,主要负责该公司的行政和人事工作,以及负责虚假展览会的组织。陈晨、唐敏等四人具体从事业务,向客户夸大公司的规模、经营状况等,称有实力雄厚的买家群,并向客户谎称藏品有极高的价值,让客户误认为可以短时间内以极高价格出售藏品,诱使客户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收取高额服务费。在该公司为客户展示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该公司规模“宏大”、经营范围遍布海内外。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都举办过展览拍卖会,多件藏品均被买家高价拍下。

然而,即使眼见也并不一定为实,这都是为了让客户信服故意制造的假象。该公司在香港、新加坡及国内举办的所有展览会、拍卖会都是虚假的,通过花钱雇用群众演员参加展会、拍卖会烘托“火爆”场面、虚假举牌。举牌的藏品是该公司自己掺入到图录中的,没有对应客户,客户真正需要出售的藏品不会有人成交。在展会结束后即会将所有展品运送回国。至案发,该公司的交易数始终为零。

关于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指出:其一,预展是拍卖会的必须环节,且必须是实物预展; 其二,1949年以后的文物禁止出境买卖; 其三,拍卖费用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收取。而再细究该公司的拍卖流程,疑点重重。在没有任何人有鉴定资格及能力的情况下,随意估价,即使是高仿或赝品,均哄骗客户具有极高的价值,大肆收取客户“服务费”,提供虚假服务。

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该公司业绩从6月份的8000元,到10月份翻几番至30余万元,至案发共计涉案金额240余万元,被害人相应涉案金额同样数量庞大。后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刘嘉、陈晨等六人相互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均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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