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郡赞治印,铜质。印面纵54、横55毫米。背款“大业三年 (607) 十月一日造”,品像至佳,为近年仅见品,是有纪年的隋朝官印的第五钮。无著录信息。平湖玺印篆刻博物馆据实物拓印面、背款六纸。藏所未详。
隋唐官印的制作方式,有直接铸文,有二次铸造(焊铸)和凿刻。直接铸文和焊铸的印文,过去常被混为一谈,认为隋唐官印皆属“蟠条印”。笔者认为,从隋唐官印的印迹来看,绝大部分隋唐官印属于直接铸造。由于“蟠条印”的工艺有所局限,遇到繁密的印文难以普遍使用,甚至在运用过程中脱落笔画。凿刻的工艺,也比较少见,如“平琴州之印”。
官印的背款,也是隋唐印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现在确定为隋官印的四方印,皆刻有年款。而唐官印,除了少数几例刻有释文字款外,大多未再延续刻款的做法。有人怀疑隋代的年款为伪刻,罗福颐先生先前认为:“其说容或可信”,之后又明确指出:“均是古董商人所伪刻”。但多数研究者认为,这是一种制作风气的转变,隋唐官印在背款上还未形成严格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