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拍卖未成 先交“前期服务费”?
山西大同的老王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平时他经常会在收藏网站上与各地藏友交流藏品。2014年年初,老王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香港一家拍卖公司在上海的藏品征集点,可以帮忙拍卖他的藏品。 对方声称是在网上看到老王的藏品,并说可以找专家老师鉴定。于是,老王精心挑选了一组藏品,交给对方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说,老王带来的三尊藏品为“景泰蓝福禄寿三星”,质地是“铜胎掐丝珐琅彩”,不仅为真品,而且价格不菲。对方紧接着表示,如果藏品能参加他们在香港的拍卖,估计能拍出大价钱。不过,前期得收点服务费。
鉴定东西不错之后,对方给出了500万—600万人民币的估价,但老王觉得价格也没有必要这么高就给出了一个100万人民币的底价。之后该拍卖公司就跟老王签订了委托合同并收取了1%(1万元人民币)的前期服务费。所谓的服务费是根据藏品的起拍价按比例收取的。对方称:服务费主要是用于前期对藏品的宣传,包括图册、预展等。
按原计划,该拍卖公司7月初在上海进行预展,为此老王特意赶到拍卖预展现场观看预展,可是老王发现在预展现场并没有拍卖公司所说的那样会有很多全国的大富豪、大富商过来观展。经过询问发现在预展现场的绝大部分是委托方(卖家)。老王感觉不对,就联合几个卖家商量,自己作为代表前往香港到拍卖会现场观看拍卖情况。可是,当老王到拍卖会现场后发现,拍卖会现场只有100来个人,其中40几位都是委托人(卖家),并且大部分人都在预展现场见过面。拍卖结果也令人失望,几乎全部的拍品都流拍。随后,老王到该拍卖公司要求领回自己的藏品并要求对方退还前期收取的1万元的服务费。可是老王得到的回复却是藏品可以领回,但是服务费不予退还。费了这么功夫老王的藏品没有拍出去,还白白搭出去1万多元的费用,为此老王气得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