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质与文:“雅”与“俗”的审美内涵辨析
在梳理历史脉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提炼出构成书法“雅”与“俗”的具体审美维度。
(一)“雅”格的多维呈现
1. 古意与创新: “雅”崇尚“古意”,但非泥古不化。所谓“古意”,是对传统精髓(如篆籀笔意、晋人风韵)的深刻理解与内在吸收,体现为一种深沉的历史感与文化厚度。然而,“雅”又绝非复古,它要求“通古变今”,在深入传统的基础上,融汇个人的性情与时代精神,最终实现“化合”后的自然流露。王羲之变钟繇古质为今妍,颜真卿化篆籀入楷行,皆是“与古为新”的典范。
2. 气韵与神采: “雅”超越形质,直指精神。南齐谢赫“六法”首重“气韵生动”,书法亦然。“雅作”往往具有一种生动而含蓄的“气韵”,或清逸,或雄浑,或冲和,能使观者感受到作品背后勃发的生命力与高雅的情致。这是一种“不求工而自工”的境界,是技巧高度纯熟后“忘技”的精神飞扬。
3. 书卷气: 这是宋代以降“雅”的核心标识。它并非指书法内容必须是诗文,而是指通过笔墨流露出的作者的学问、才情与品格修养。其笔墨形式多含蓄内敛,不事张扬,线条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与微妙的情感变化,给人以咀嚼不尽、回味悠长之感。富有书卷气的作品,如东坡之字,“如绵里裹铁”,外朴内丰。
4. 自然与天真: “雅”反对刻意安排与矫揉造作,追求“同自然之妙有”(孙过庭语)。无论是王羲之的“挥洒自如”,还是傅山的“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其核心都在于“真”——真情、真性、真趣。这种“天真”是在高度法度约束下获得的自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化境。
(二)“俗”病的诸种面相
1. 匠气: 这是“俗”最典型的表现。指作品过分专注于技术的炫耀与形式的工稳,而毫无精神内涵与个性情感。用笔结体千篇一律,如同工匠复制产品,精熟而刻板,了无生气。明清“馆阁体”中的许多作品即是此病。
2. 火气与霸气: 与“气韵”相对,“火气”指用笔浮躁、锋芒毕露、纵横捭阖而内涵空虚,给人一种剑拔弩张、急躁不安的视觉感受。“霸气”则过于外露强横,缺乏含蓄与内蕴,虽有力而失于野。此二者皆因修养不足,以气力代替韵致。
3. 甜媚与软熟: 指风格柔媚无骨,取姿弄态,以讨好世俗眼光为能事。用笔轻滑,线条浮弱,结体故作婀娜,如赵孟頫所讥之“婢作夫人,虽处其位,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董其昌批评的“若形模相似,转去转远”,正指此病。
4. 丑怪与做作: 此为另一种“俗”。为了追求新奇效果,故意扭曲变形,装腔作势,以“丑”为美,实则违背物理与情理,格调低下。这与傅山所倡的“宁丑”有本质区别,傅山之“丑”是古朴拙厚的天真之趣,而此处的“丑怪”则是无根之木、故弄玄虚的哗众取宠。
5. 因袭与模仿: 缺乏创造精神,完全匍匐于某家某派脚下,笔笔求其来源,字字仿其形态,作品成为古人笔墨的拼盘,毫无自家灵魂。此即“奴书”,是创造力枯竭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