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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飞:书法审美中的“雅”与“俗”

2025-11-06 10:21 文章来源:人民美术网  作者:孟云飞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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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形态,超越了单纯的文字书写功能,升华为一种熔铸了哲学思辨、人格修养与审美理想的心灵艺术。在其蔚为大观的历史长廊中,一套精微而严密的评价体系逐渐成形,其中,“雅”与“俗”构成了价值判断的轴心。扬“雅”而贬“俗”,成为历代书论家不渝的共识与追求。然而,何为“雅”?何为“俗”?其具体意涵为何?评判的尺度又如何确立?这些问题看似明晰,实则幽微复杂,关涉到艺术本体、文化语境与接受美学的多个层面。

“雅”者,正也。其本义源于西周王畿地区的官方语言,即“雅言”,引申为纯正、高尚、典范的审美品格。它指向一种含蓄内敛、中正平和、富有书卷气与哲学深度的艺术境界。与之相对,“俗”则源于民间、市井,常与“匠气”“火气”“甜俗”等贬义词汇相连,指代那些格调不高、趣味浅薄、缺乏精神内涵的表现形式。

然而,历史地看,“雅”与“俗”的界限并非铁板一块。王羲之的“新体”在初唐被尊为“尽善尽美”的雅正典范,但其在东晋时期,相较于钟繇的古质,未尝不被时人视为一种“今妍”之变。清代碑学的兴起,更是将长期被帖学系统视为“俗书”的民间碑版、造像记推上了“雅”的殿堂,彻底颠覆了原有的审美格局。这表明,“雅俗之辨”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其背后是权力、知识、趣味之间的博弈。

本文拟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首先,追溯“雅”“俗”观念在书论史上的生成与演变,厘清其在不同时期的核心内涵;其次,深入剖析构成“雅”与“俗”的具体审美要素,从笔法、结体、章法直至气韵、格调;最后,立足于当代文化现场,反思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书法的“雅俗”标准所面临的冲击与可能的出路。通过对这一经典命题的再审视,我们期望能为书法的当代创作与批评提供一种历史纵深与理论参照。

一、 源与流:“雅”“俗”观念的历史嬗变

“雅”“俗”对举,其思想根基深植于儒家文化传统。《论语·述而》云:“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此处的“雅言”即标准语,是文化正统性的象征。汉代班固《汉书·艺文志》辨章学术,已有“雅俗”之分。这种文化上的高低之别,自然而然地渗透到艺术批评领域。

(一)魏晋南北朝:雅的自觉与人格化书写

魏晋时期是“文的自觉”时代,亦是书法艺术的自觉时代。书论肇始,便将书法与人的精神气质紧密相连。卫铄(卫夫人)在《笔阵图》中言:“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此论虽未直言“雅俗”,但“骨”与“肉”的品评,已内含了精神气骨(雅)与肥钝臃肿(俗)的价值判断。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被尊为“雅韵”,正在于其“遒媚劲健,天姿神纵”(唐太宗语),将形式技巧与潇洒超逸的魏晋风度完美结合,确立了“书如其人”的批评范式。此时,“雅”的核心是“韵”,是一种超越形质的精神风采与生命情调。

(二)唐代:法度的建立与“俗书”的批判

唐代书法以“尚法”著称。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柳公权等大家建立了森严的法度体系,将“雅正”推向极致。法度的完备为“雅”提供了可循的路径,但同时也潜藏着僵化为“俗”的风险。孙过庭《书谱》在强调“翰不虚动,下必有由”的同时,也警惕“任笔为体,聚墨成形”的率尔之作,后者即是无法之“俗”。杜甫诗句“书贵瘦硬方通神”,亦是对当时某种肥腴书风的委婉批评。然而,唐代对“俗书”最激烈的抨击来自韩愈《石鼓歌》中的“羲之俗书趁姿媚”,此论虽为尊古(篆籀)而发,有其特定语境,却深刻地揭示了“雅”与“古”的关联,以及当一种风格被过度模仿、失去内在精神而徒具其表时,即便本是典范,亦会流于“俗媚”。

(三)宋代:尚意书风与“学养”作为雅的基石

宋代文人书家高举“尚意”旗帜,对“雅”的界定发生了关键性转向。他们不再将“法”置于首位,而是强调“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苏轼语)。黄庭坚论书最忌“俗”,他直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如何避俗?一曰读万卷书,二曰师法古人(尤指晋人)。在黄氏看来,书法之雅俗,根本在于书写者的人格与学养。缺乏精神底蕴的技法卖弄,纵使精熟,亦是“匠气”十足的“俗格”。米芾的“卑唐”言论,其批判的靶心亦是唐人法度在末流手中所呈现的“安排费工”的“俗气”。宋人将“雅”的内涵从外在法度深化至内在修养,确立了“书卷气”作为雅的核心要素之一。

(四)元明:帖学的传承与“奴书”之讥

元明两代,以赵孟頫、董其昌为代表,力主回归晋唐传统,以求“雅”趣。赵孟頫提出“用笔千古不易”,旨在重申笔法的正统性。董其昌则以“淡”“生”为雅,追求一种疏朗秀逸、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然而,由于刻帖的盛行与对经典的过度依赖,学者往往泥古不化,沦为“台阁体”“馆阁体”的奴仆。这种缺乏个性与真情的书写,被批评为“奴书”,即另一种形式的“俗”——因袭之俗、工巧之俗。它表明,即便师法经典,若不能“化古为我”,亦会与“雅”背道而驰。

(五)清代:碑学的革命与雅俗观念的颠覆

清代中叶以后,帖学式微,碑学大兴。阮元、包世臣、康有为等人大力倡导北碑,其理论武器正是对“帖学”末流“软媚”“靡弱”之“俗”的批判。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极力推崇魏碑“十美”,将以往被视为“穷乡儿女造像”的民间书法擢升为“雄强茂美”的典范。这一场“庶民的胜利”,彻底打破了以“二王”帖学为唯一正统的雅俗观,极大地拓展了“雅”的疆域。篆隶书的复兴,也将金石气、古朴拙厚的审美纳入“雅”的范畴。至此,书法的“雅俗之辨”完成了一次深刻的范式转换,从单一的“书卷气”走向了“金石气”与“书卷气”并峙的多元格局。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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